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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品藥物管理署查核正義股份有限公司及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油品案說明如下:
一、豬油部分:
有關正義股份有限公司向鑫好企業有限公司購買飼料豬油混入食用油脂疑義,食藥署及各縣市衛生局持續追查68項豬油產品通報及下架情形,其中使用鑫好公司油品計37項豬油產品下游廠商總計230家,目前下架共441,892公斤,截至目前各縣市衛生局通報油品、產品下架清單無更新(如昨日10/23附件),另各縣市衛生局陸續回報各業者使用非問題油品製造產品,重新上架之情形共計148件(如附件1)
有關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口越南飼料豬油品一案,103年及102年製造共54項問題豬油產品品項,截至目前各縣市衛生局通報以該等54項油品為原料製成產品共66項(如附件2),下架共144,498公斤,重新上架之情形共計15件(如昨日10/23附件)。
二、牛油部分
另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於102年6月21日至103年7月4日止進口18批牛油,製成8項疑似問題牛油產品品項,有違反食品衛生安全之虞,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各縣市衛生局追查8項牛油產品自主通報及下架情形,其中使用8項牛油產品下游廠商總計14家,依據目前衛生局回報稽查情形,以該等8項油品為原料製成產品共23項,自主下架共10,204公斤,頂新越南牛油下游業者之自主下架產品清單(如附件3)。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昨日(10/23)向台南市衛生局通報曾於今年6月10日進貨一批精緻牛油5.57噸,該批精緻牛油是向統清股份有限公司購入,統清公司因生產線因素請台灣三菱商事股份有限公司代為訂購牛油採購,由頂新公司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油罐車方式運至統清公司。經查台灣三菱商事股份有限公司向頂新公司採購約15噸牛油一批,於103年5月30日直接由頂新公司屏東廠出貨至統清公司,經食藥署及台南市、台北市、彰化縣、屏東縣衛生局查證來源確為越南大幸福公司。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此批精緻牛油生產之產品共19項(如附件4)。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使用前揭8項油品之廠商,應於10月23日18時前向轄區衛生局自主通報產品品名、規格、批號與有效日期、數量,並於10月25日午夜12時前辦理自主下架作業,下架品名與數量亦應通報轄區衛生局。。
三、食藥署及各縣市衛生局持續追查正義及頂新油品事件,截至103年10月24日下午3時止,總計出動5,676人次,稽查14,553家次(販售商/經銷商2,002家次、夜市攤商3,076家次、大賣場/超市/便利商店2,587家次、食品製造加工業者650家次、餐飲業者6,238家次)。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