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訪查捐血機構,為血品安全把關
為提供國人安全無虞、自給自足的血品與血液製劑,我國參照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第28屆世界衛生大會之血液安全決議(Resolution WHA28.72),於民國90年經行政院核備「國血國用衛生政策」,並於94年公布「血液製劑條例」。衛生福利部依血液製劑條例訂定『血液製劑發展方案(第二期計畫)』,將督導捐血機構,確保無償捐血制度運作及血液安全品質,列為實施要項。今年所啟動的捐血機構訪查,是依據國際通用PIC/S 之血液機構指引文件,輔以我國「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捐血者健康標準」以及「歐洲血液機構稽查系統(EuBIS)」之標準執行。訪查過程針對捐血機構之品質管理、人事、廠房設施、儀器設備、捐血者篩選、血液成分製備、儲存與配送、品質監控、檢驗、申訴與產品回收與環境衛生進行全方面的審視與稽查,發掘機構中各項業務潛在的改善空間,透過預防矯正措施進行不符合事項之修正,協助機構維護國人用血之安全性、可用性與穩定供應。
為持續確保捐血機構之功能與捐輸血品質,食藥署持續為全民把關,以提升捐血機構之安全與品質,提供國人安全無虞的血品供醫療使用,保障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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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