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表示,11月7日發現某網站刊載台北已經有22例伊波拉個案之不實的伊波拉疫情訊息及言論,疾管署嚴正表示,該行為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之規定: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最高可科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金;並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得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疾管署將該案移請司法警察機關調查處理,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觸法。 疾管署進一步表示:對於伊波拉疫情,均以透明公開的態度予以說明,並於疾病管制署官網公布,供各界查詢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