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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疾病管制署於昨(12/5)日晚間接獲高雄榮總通報一例本國籍19歲男性疑似伊波拉病毒感染個案,檢驗結果於今日確認為陰性。該署並於今日下午1時30分由衛福部林奏延次長、疾管署郭旭崧署長及相關同仁、傳染病防治網高屏區指揮官陳垚生、高雄市衛生局鄭明倫副局長、高雄榮總張宏泰副院長等召開電話會議,就該名個案進行審慎討論,伊波拉病毒感染已排除。
疾管署表示,該名男子並無自述之旅遊史與食用蝙蝠餐之情事。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31 條:「醫療機構人員於病人就診時,應詢問其病史、就醫紀錄、接觸史、旅遊史及其他與傳染病有關之事項;病人或其家屬,應據實陳述。」如病人謊報旅遊史,致使醫療機構人員依法通報,造成虛驚,即有該當未據實陳述之行為,依同法第 69 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該署亦表示不排除依法開罰。
疾管署再次呼籲,請民眾遵守二不一要,不要前往西非等疫區,如必須前往,應避免接觸或食用果蝠、猿猴等野生動物;不要至當地醫院探視或接觸病人,要注意個人衛生,落實勤洗手及咳嗽戴口罩等個人防護,返國後21天內應健康監測。提醒臨床醫師如遇有西非返國病患,務必詢問旅遊史、接觸史、職業及家庭或工作環境等,如發現疑似病患應立即收治於隔離病房,醫護人員照護病患需提高警覺並配戴標準防護配備,實施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洗手、呼吸道衛生、避免體液噴濺等。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之伊波拉病毒感染專區(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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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