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落實二級品管,實施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驗證!
有關驗證係指對食品業者之作業場所、原料驗收、製程與品質、倉儲及其他衛生安全相關管理系統,查核證明其符合食安法及相關法規規定 ;驗證作業委託第三方驗證機構執行,過程中,若業者拒絕、規避、妨礙或違反食安法及其相關公告規範,驗證機構將立即通知所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為配合103年發生油安事件,首波先以辦理工廠登記且資本額達3千萬以上之食用油脂製造業為驗證對象;另,104年1月1日起,選擇以風險度較高之罐頭食品製造業強制實施驗證。未來將規劃配合一級品管,陸續納入風險性高及影響層面廣之業別,如食品添加物、特殊營養食品、乳品、澱粉、鹽、糖及麵粉等約計270家食品工廠,辦理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驗證,徹底落實驗證制度,為食安層層把關。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