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歐盟國家牛肉不得輸入台灣,民眾無須恐慌
本案歐盟及各國食品主管機關說明本案為標示不實與攙假之經濟犯罪案件,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將透過我駐歐盟與歐洲各國外館以及與歐方相關權責機關,持續關注事件發展。
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強調,無論是含牛肉原料之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的飲食場所等,自101年9月起都必須清楚標示牛肉原料來自哪個國家。若業者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原料來源國者,則將處以新台幣三萬至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若不實標示來源國者,則將處以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鍰。民眾選購產品時,應留意產品成分、原料原產地等標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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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