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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近年不少父母選擇將小寶貝出生時的臍帶血保存起來,食品藥物管理局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除派人定期、不定期實地稽查臍帶血保存庫外,並已依據衛生署最新公告之「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於101年7月24日完成「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範本」修訂,民眾可自本局官網(www.fda.gov.tw)法規資訊之GTP相關法規網頁下載該契約範本。本次修訂特別強化保護消費者提醒條款、廣告真實性、擴大求償金額及臍帶血隨時取回等權利,同時增加企業損害賠償、安全運送、妥善儲存及收費合理化比例等責任,讓業者與消費者有所遵循,並督促業者誠信履行義務。
為人父母總希望小寶貝健康快樂成長,縱使除衛生署公告臍帶血移植22項適應症外,其他臍帶血移植治療、醫學效用及未來應用等目前仍處於研究階段,不少父母仍選擇將孩子出生時的臍帶血儲存起來,讓寶貝多一份保障健康的希望。然而儲存臍帶血仍有可能發生不適合保存的情形,運送與保存過程中發生導致臍帶血遺失、毀損之不可抗力天災或人為疏失、企業倒閉等意外事故。因此,衛生署為使業者及消費者建立寄(儲)存契約時有所遵循,特公告「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定型化契約範本」,並明確要求業者存放臍帶血之環境,應符合衛生署規定之標準與品質系統。目前經本局查核通過之臍帶血保存庫共有10家,相關資訊可至本局官網之業務專區[藥品>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TP)]或法規資訊之GTP相關網頁查詢。
該局將持續聯合地方縣市衛生局,加強宣導與查核督監,讓消費者寄存臍帶血時能更加安心,並提醒消費者在考慮簽訂保存契約時,善用至少5日之審閱期,務必參考契約範本,以減少未來消費糾紛,並可向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各縣市政府消保官及衛生局尋求諮詢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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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