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餐飲業者及民眾應慎選並正確使用美耐皿材質之食品容器具
美耐皿材質之食品容器具為廣泛使用之餐器具,然而,產品如有品質不良或使用時產生破損、刮痕等,極有可能造成三聚氰胺、甲醛或重金屬等物質溶出,進而透過食物進入人體。為有效管理美耐皿材質容器具,行政院衛生署已於101年1月18日發布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增加以「以甲醛-三聚氰胺為合成原料之塑膠」為管制項目,並訂定三聚氰胺、甲醛等項目之試驗標準,其限量標準分別為2.5 ppm及陰性。
再次強調,食品藥物管理局持續宣導餐飲業者、民眾購買及使用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時,應注意產品標示之特性及正確使用方式,避免塑膠類食品容器具長時間接觸高溫之食品,使用過後以中性洗潔劑清洗,如產品發生破損或裂痕,亦應立即更換,以維護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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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