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出國在外緊急就醫,請記得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哦!
如果保險對象於國外發生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可在門、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局分區業務組(地址及電話如下表)申請核退費用,申請時應檢附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可至健保局全球資訊網站下載)、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診斷書、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出入境公務櫃檯核蓋之入出國查驗章戳,或自101年5月1日起以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線上申辦系統」線上列印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另在大陸地區住院5日(含)以上的核退申請案件所檢附之診斷書及醫療費用收據正本,需至大陸公證處辦理公證,再回國至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驗證,再提出申請。核退金額是採核實支付,但以每季支付國內醫學中心之平均費用為上限,最近一季(101年10至12月)上限,門診每次1,674元、急診每次3,118元、住院每日7,162元,由於無法全額保障,國人出國至醫療費用相對較高的國家,宜加買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等以補其不足。
希望國人皆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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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