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有關媒體報導醫策會辦理醫院評鑑相關疑義之說明
一、 醫院評鑑作業係依據醫療法相關規定,為落實醫院評核,確保優質與安全醫療服務,由本署邀集相關專家制定公告嚴謹之作業規範,並據以實施,並不受個人或個別團體之不當影響。而且,本署在辦理醫院評鑑各項作業,亦嚴格遵守利益迴避原則,如有相關醫療體系醫院申請受評時,該體系有關評鑑委員即需迴避,不可參與該梯次實地評鑑及成績評定等作業。
二、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以下簡稱醫策會) 業務執行為執行長制,醫院評鑑作業係接受本署委託及監督,由執行長及評鑑委員依據本署制定公告之政策、評鑑作業程序及相關法規進行;該會董事會並不直接參與評鑑政策之擬定、實地評鑑作業及成績評定等。
三、 醫策會董事會依據捐助章程,設董事15人,皆為無給職、非公務員,分由醫院、醫界、相關學者專家及消費者代表遴選組成,責為提升全國醫療品質等事項,提供專業意見,無職務利益迴避及違反公務員旋轉門條款等規範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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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