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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行政院衛生署已於民國98年起依據我國十大死因中與搶救時間有關之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嚴重創傷等列為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之重點。急救責任醫院能力分為1. 一般級可提供24小時急診服務。2. 中度級可照顧穩定外傷、急性腦中風、急性冠心症、高危險妊娠及新生兒照護,施打血栓溶解劑及提供心導管服務,並能安排適當轉診與接受他院轉診,提供在地化緊急醫療服務。3.重度級可提供急重症病患照護完整治療,為最後一線後送醫院,使民眾生命安全更具保障。迄今除連江縣外每一縣市均有中度級以上之急救責任醫院共計有190家 (重度級26家、中度級77家、一般級87家),能提供急診、腦中風、急性冠心症、重大外傷、高危險妊娠及新生兒與加護病房等急重症照護服務。另訂有緊急傷病患轉診實施辦法,由各縣市衛生局指定就近適當之後送醫院及轉診網絡;並辦理「提升急診暨轉診品質計畫」,將全國急救責任醫院規劃為26個緊急傷病患轉診網絡,含括26家基地醫院,結合175家網絡醫院,落實醫院緊急醫療分級制度,全國急救責任醫院醫療團隊無不以建立安全、有效、以病人為中心、適時、效率的緊急醫療服務品質而努力。

本署並自102年起,指定全國19家醫學中心協助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之急診與相關急重症的專科醫師人力,以提升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達成緊急醫療各項服務,增進民眾在地就醫及時與可近性。

衛生署又為強化南迴地區民眾的緊急醫療需求,除每年補助台東基督教醫院於大武鄉衛生所辦理夜間及假日醫療站,也於102年與當地衛生局爭取花東基金,南迴地區醫療服務提升為緊急醫療救護中心,以充實南迴地區醫療服務能量與品質,使在地醫療更加落實。

鑑此,衛生署特別呼籲民間團體,共同提醒民眾善用有限之健保與急重症醫療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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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