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隱形眼鏡產品不得於網路販售
依藥事法規定,醫療器材應取得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衛生署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產品詳細資料,民眾可至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之許可證資料庫以產品名稱、廠商名稱、許可證字號等關鍵字查詢(網址: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首頁http://www.fda.gov.tw/>業務專區>醫療器材>資訊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
衛生署食品藥管理局再次呼籲,為維護自己及家人的安全及健康,請不要購買或使用網路、地攤、夜市、遊覽車上賣的誇大不實、來路不明的醫療器材,如發現違規產品,可直接向各縣市衛生局檢舉,亦可透過檢舉專線 0800-285-000,歡迎民眾檢舉共同打擊不法。
使用後如發現品質不良之醫療器材,或因醫療器材引起嚴重不良反應時,應依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medwatch.fda.gov.tw/adr-med/)。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