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健保呼吸器管控策略讓長期呼吸器費用近五年成長趨緩
二代健保對於醫療資源之使用希望能朝向較具經濟效益之方向思考,而對於長期使用呼吸器之費用亦認為應多加管控,衛生署有鑑於醫療費用之管控不只需要醫療院所之協助,民眾對於善終觀念之宣導亦非常重要,乃修訂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將善終觀念落實到法律中,修法重點將過去末期病人想撤除已經執行的心肺復甦術,必須經醫療委任代理人或病人的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一致共同簽署終止同意書,並經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才能撤除,放寬為撤除心肺復甦術和維生醫療門檻,僅須經兩名專科醫師認定為末期病人,病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或無意願書時,只需一名病人家屬,如配偶、成年子女、孫子女、父母等同意,不需再經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議就可以撤除維生醫療。希望透過法律之鬆綁,能讓此些長期呼吸器依賴患者之家屬能有機會讓病患不再受折磨,由近年健保IC卡登錄安寧緩和註記累計人數由97年22,548人提高為144,986人,可以看出民眾對於善終觀念已日臻成熟。
其實由健保資料庫分析發現,這些長期呼吸器依賴之患者在插管治療初期多曾入住加護病房,經過相關疾病治療後,最後形成長期呼吸器依賴之患者,如果能在治療初期能有機會讓病患或家屬與加護病房照護之醫護團隊能有充分溝通瞭解病患之癒後,其變成長期呼吸器依賴之比率將能大幅降低,因此健保局於101年12月通過「緩和醫療家庭諮詢費」1,500點,針對末期病患,由照護團隊召開家庭會議提供安寧緩和醫療之相關諮詢,做好對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施行之選擇,使末期病患可在選擇善終情形下,免除臨終時的醫療折磨,並減少死亡前之無效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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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