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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今(21)日表示,針對義美食品公司龍潭廠使用過期原料製造義美小泡芙系列產品案,所轄衛生局已於102年5月20日至該廠進行稽查,經查係一批逾有效日期之大豆分離蛋白於去年7至8月間用於生產泡芙系列產品,另所轄衛生局已啟動追蹤調查機制,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規定,涉案小泡芙全系列產品均需下架回收並沒入銷毀,並依違反第33條裁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重申,食品業者所販售之各項食品應符合衛生署所訂定之各項食品衛生標準及食品衛生相關法規,並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不應心存僥倖心態,該局持續進行各項衛生管理與督導衛生局稽查,以保障國人飲食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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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