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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品藥物管理局針對「一江食品有限公司」製造之12項相關產品,檢驗出有雙鶴小辣醬、尚鶴醬油膏、福味香醬油、雙鶴醬油、勝發油膏、雙鶴醬油膏、一江油膏、巧香醬油特製魚露、郁方醬油膏等9項產品超過「醬油類單氯丙二醇衛生標準」0.4 ppm之規定,檢驗結果如附件。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不合格產品應下架回收。違規業者爰依違反第33條,經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可處新台幣3~15萬元罰鍰。
食品藥物管理局於5月15日責成新北市衛生局至製造廠商「一江食品有限公司」稽查並抽樣相關產品並送食品藥物管理局檢驗。新北市衛生局並於5月16日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共同前往該公司稽查,並封存涉疑產品2,896桶。
食品藥物管理局將持續督導各縣市衛生局,加強稽查,並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以保障國人飲食健康安全。同時提醒消費者,選擇卓有信譽之食品業者製售之醬油產品,並選擇純釀造之醬油,以減少攝入單氯丙二醇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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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