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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剛通過立法院三讀的「食品衛生管理法」,已增列食品業者登錄之法源,未來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完成登錄,始得營業(修正條文第8條)。有關食品業者申請登錄之要件、程序、應登錄事項等,衛生署將於新法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發布實施辦法,其中「食品添加物業者」將列為優先公告實施之業別。
因應塑化劑事件,衛生署為掌握國內食品添加物業者資訊,已自101年起即推動「食品添加物登錄」制度,建置電子登錄平台(http://fadenbook.fda.gov.tw/,音譯為「非登不可」),輔導食品添加物製售業者自願登錄,並開放各界查詢。未來對實施強制登錄之食品業者及產品,可由登錄資訊及現場查核,進行比對勾稽,以更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之控管。
為了新法實施後之登錄制度推動,衛生署於修法前即邀集產、官、學界召開數十場相關之專家學者會議,就推動強制登錄之食品業者範圍、登錄內容、登錄表單、登錄管理辦法及登錄平台等議題,逐項討論並規劃相關配套措施。相關法規制度、推動方式或Q &A等討論結果,將彙整成宣導手冊,於本(102)年下半年宣導說明會分送業者,請食品業者密切注意本局辦理之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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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