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全面稽查澱粉產品需張貼安全具結證明,縣市動員稽查成果(6月3日)
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至速食業、餐廳、夜市、超市、傳統市場、便利商店、攤販、大賣場、南北貨販店、食品工廠等場所,針對販售澱粉產品各產業類別(散裝、包裝食品、直接供飲食場所),至今日(6月3日)止,共稽查18,570家次,合格17,256家次,合格率達92.9%。而對於未張貼安全具結證明,共有1,314家,均要求業者限期改正,產品則下架146家。
衛生局將進行複查,未來如被查獲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各衛生局將儘速完成全面清查,稽查結果亦將即時發布,以滿足消費者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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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