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有關報載「僑胞坑國保,年撈2億年金」報導,衛福部回應說明
國民年金保險係採社會保險方式辦理,其老年年金給付方式有二種,(1)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3,500元,(2)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其中A式雖有至少新臺幣3,500元之設計,惟A式之所得替代率(0.65%)較B式的所得替代率(1.3%)低,且A式與B式老年年金之差額係由中央政府另籌財源支應,並非由國保基金支付,故不影響國保基金財務安全,且不影響其他被保險人之權益。
另依勞保局統計,在國內曾有戶籍且因恢復戶籍領取老年年金給付之僑民僅占全部老年年金給付人數之1.12%,故國保之老年年金領取者主要仍為長期居住國內之國民。惟為避免長期旅居國外者,於年滿65歲前才回國恢復戶籍短暫參加國保,即可長期領取年金給付所產生之道德風險,衛生福利部表示將納入未來修法之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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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社會保險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