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用油品事件處理現況說明
國際間針對食用油品之鑑別,係以檢驗脂肪酸組成為主流,並藉由比對各種油品的脂肪酸資料庫進行研判。惟因食用植物油品所含的脂肪酸百分比組成,會因植物品種、產地、萃油方式及加工精煉過程而不同,故資料庫比對所得結果,仍需輔以工廠稽查及產品配方等進行確認及最終判定。檢驗為發掘不法食品之手段之一,倘能獲得更多的源頭稽查資訊、可能摻混成分並輔以各式檢驗技術,即可有效打擊不法食品。
針對大統長基公司油品摻偽假冒事件,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於102年10月17日動員全國衛生局全面稽查國內食用油品製造及分裝工廠,加強食用油品源頭管理,截至今日上午為止,衛生機關已稽查全國76家油品工廠,並抽驗62件油品,持續查核市售油品是否有攙偽或違法添加非准用添加物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之情事。並發函國內食用油、餐飲、烘焙等公(協)會,以及
網路行銷業者、通路商,立即下架回收及停止使用大統長基食品廠違規產品。
經查,針對富味鄉公司自100-102年共計進口5828.62公噸棉籽油,精煉後(85%製成率)為3881.168公噸,外銷至新加坡(計1851.53公噸)、混入調合油製成香油、花生油、辣椒油或玉米油,則分別外銷至香港、加拿大、澳洲、馬來西亞、印尼及菲律賓(計1931.28公噸),現公司庫存量為98.355公噸,並抽回25件產品;另針對大統長基食品廠製售之油品抽驗計35件,並將所有134品項產品下架回收,違規廠內封存66品項,計25,558瓶(40046.69公升),並下架回收市售產品計4,998,446箱(33,886,385瓶)。
食品藥物管理署為落實食品衛生管理法,加重食品業者確保食品衛生安全自主管理之責,現正修正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範,要求食品業者對於使用之原料,應定期自行抽樣檢驗或送第三方實驗室檢驗,建立品管檢驗紀錄,以強化食品業者自我品管及源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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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