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媒體報導「不鏽鋼食品容器具錳含量超量」案說明
不鏽鋼依不同金屬(碳、鐵、鉻、鎳、錳、鉬等)組合含量之不同而有各種型號之鋼材,如200 系列、300系列及400系列之不鏽鋼,該標準中規範各種不鏽鋼鋼材應有之金屬含量百分比,如表一所示。不同金屬含量之不鏽鋼對於防鏽效果有所影響,如錳含量較高者,其防鏽效果較差。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金屬類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應符合依該法所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第六條中有關材質試驗(鉛<10%、銻<5%)等之規定。食品藥物管理署另依據風險評估原則,針對危害風險較高者,優先制定溶出試驗相關標準。不鏽鋼屬耐熱之惰性材質,用以盛裝一般食品時,溶出有害物質之風險相對較低,經查國際組織及先進國家包括 Codex,歐盟、美國、紐西蘭及澳洲等,目前亦未針對不鏽鋼中的錳特別訂定溶出試驗相關標準。
錳為人體正常代謝所必需的微量礦物質,於人體中,多種酵素需要錳離子當輔助因子,與血糖的調節、血液的凝固、生長發育及中樞神經的正常運作有關。以氯化錳等含錳化合物列為我國營養添加劑為例,於錠狀膠囊狀食品,每日食用總錳含量可至9 mg;亦可使用於一般食品中補充不足之營養,在每日食用量中,其錳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 mg。
錳元素及其化合物廣泛地存在於自然界中,包括土壤、岩石、空氣、水及動、植物體內(像是穀類、豆類、堅果類),另藥品如制酸劑、瀉劑等亦含錳。
人體缺乏錳可能引起骨質疏鬆、生長遲緩,惟過量則引發神經系統相關疾病。而過量的錳通常也會在幾天內排出體外,依據文獻也顯示錳不會對人類導致癌症,也沒有生殖毒性。有關長庚醫院顏醫師宗海所指出,錳過量時所造成神經退化疾病,出現類似巴金森氏症、智力退化等問題,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洽請國衛院協助研析相關科學性報導,以供作健康風險評估參考。
民眾於正常情況下使用不鏽鋼類食品容器具應無安全之虞,但若這類器皿已有缺損或生鏽,建議不再使用,以維護人體健康。
表一、不銹鋼材質中金屬成分含量百分比
金屬成分百分比%
錳(Mn) 鉻(Cr) 鎳(Ni) 鉬(Mo)
200系列 5.5 - 10 16 - 19 3.5 - 6 —
300系列 2.0 以下 15 - 26 6 - 28 0.5 - 7
400系列 1.0 以下 11 - 32 0 – 0.6 0.4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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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