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持續全面稽查市售食用油品標示情形,保障消費者權益
一、總計稽查油品7,665件,其中129件標示不符規定,不合格原因多為部分不合格油品尚未下架、成分標示不符規定(成分標示為植物油或蔬菜油等)。
二、有關昨日公布續查油品11件,續查結果如下:判定合格4件、檢驗中7件,儘速將檢驗結果確認並公布。
三、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已通報各縣市政府衛生局頂新製油實業有限公司代工味全部分油品使用大統長基橄欖油混充,並請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協助通知販賣業者下架事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督導並掌握稽查行動,每日彙整各縣市衛生局回報之結果,了解業者落實食用油品標示之情形,並且定期公布於本署網站上,以達資訊透明公開,使民眾安心。另食品標示相關公告及問與答資訊,民眾及業者亦可於網站中查詢,或打諮詢專線02-2787-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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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