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第二次召開學者專家會議討論「商業周刊所遞交之乳品檢驗資料」
一、 檢驗方法部分:提供檢驗方法參考文獻計4篇,惟其與所提供檢驗流程之萃取步驟關聯性不高,且待測物不同。另已提供檢驗設備型號。
二、 檢驗單位部分:已以密件來文提供實驗室名稱及地址。
三、 結果判讀部分:經實際比對,顯示周刊所刊載檢出之抗憂鬱劑、避孕藥、止痛劑及人工雌激素等藥品代謝物之質譜圖,與資料庫質譜圖間均有相當差異。所刊載之抗生素代謝物也有差異,且未能說明為何判定其為抗生素代謝物。綜上,以其所提供之資料無法證明含有上述藥品代謝物。
該署表示不會限制媒體或民間單位檢驗市售食品,但公布食品檢驗資訊時需正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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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