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公費流感疫苗自103年1月1日起,開放50歲至59歲具慢性病者接種
疾管署表示,慢性疾病是流感併發症的重要危險因子,根據今(102)年流感監測資料顯示,流感併發症病例中,七成以上具有至少一種慢性疾病,而死亡案例中更有將近九成有慢性疾病。為兼顧保護高風險族群以及發揮疫苗最大效益,自明(103)年起年滿50歲的民眾,經醫師評估符合或具有因糖尿病、肝、心、肺、血管及腎臟等疾病門、住診紀錄者,即享有公費流感疫苗接種權利。另原計畫接種對象,65歲以上老人、機構對象、重大傷病及罕見疾病患者、6個月以上至國小6年級幼/兒童、禽畜養殖動物防疫人員、醫事防疫人員等計畫對象,還是可以繼續接種。
疾管署指出,根據監測結果,流感疫情已有上升趨勢,接種流感疫苗約需2週才能產生足夠保護力,另外,8歲以下初次接種的幼兒則需接種2劑,且間隔1個月,於接種第2劑2週後才能獲得足夠的保護力,提醒民眾應儘早帶幼兒前往接種,以免疫苗用罄無法完成2劑接種。另擔心罹患流感,卻未能公費接種的民眾,該署也鼓勵民眾到各大醫療院所自費接種。
有關流感疫苗之接種或相關防治措施,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國內免付費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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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