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基因改造食品應依法標示 政府持續檢討管理規範並嚴格把關
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目前查驗登記品系核准計有52件玉米及12件黃豆基因改造食品,皆已公布於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http://www.fda.gov.tw),且每年監測250件以上黃豆及玉米相關產品,凡含有基因改造原料者,皆使用經該署查驗登記許可之品系。另自91年起每年亦監測約300件以上樣品,其標示不合格率約為2~10%,均責成所轄衛生局督導業者改正標示。
食品藥物管理署除再次呼籲業者對所販售之基因改造食品,應依法令規定確實標示外,民眾亦應選購標示清楚之產品,另外該署亦將參考先進國家管理規範,並就國內實務執行面整體考量,檢討含基因改造黃豆或玉米的食品之標示管理相關規定,以使國內標示管理規範符合國際管理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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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