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有關日本生產之「Derma Energy」化粧品引起不適,台灣並未進口
食品藥物管理署再次提醒消費者,化粧品是使用於正常健康肌膚上的產品,肌膚若有傷口或使用不適,應立即停用並就醫診治。另選用化粧品時,應選擇標示完整,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或過期產品,且儘量挑選化粧品之成分配方及功能訴求越簡單越好,才能確保產品使用安全。使用化粧品亦應保留原外包裝或說明書,避免丟棄,以便能隨時了解產品所載之相關資訊正確使用,進而保障消費自身之權益。
食品藥物管理署對於化粧品管理,一向均採取嚴格的上市產品安全監測措施,除繼續加強督導地方衛生機關取締不法化粧品外,亦請民眾協同監督檢舉非法,並可透過本署網頁〉便民專區〉為民服務信箱及消保服務專線02-2787-8080,以供民眾檢舉及諮詢。民眾如因購用的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可通報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建置的「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網址:http://cosmetic-recall.fda.gov.tw,通報專線:02-239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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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