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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健保卡是保險對象的就醫憑證,列印於卡片上的相片即為醫療院所核對身分的重要依據。健保署表示,為提升民眾就醫的便利性,籲請民眾申請新的健保卡或因健保卡遺失、毀損等因素換補發卡時,提供足資辨識本人相貌的相片列印於健保卡,以便利醫療院所核對身分,同時避免冒用健保身分就醫等情事。

至於新生嬰兒或因特殊情形難以提供相片而申請無相片健保卡者,只要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未領有身分證者以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代替、駕照或居留證等) 供醫療院所核對身分,即可以健保身分就醫,不會因為無相片健保卡而影響就醫權益。

健保署為提供貼心、便民的服務,各地聯合服務中心及聯絡辦公室皆提供現場免費拍照,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電洽健保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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