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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為因應0206花蓮地區地震造成部分區域建物倒塌,致民眾身體或財物損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表示,受災民眾若需要就醫,健保署特別呼籲各特約醫療院所對於無法取得健保卡或卡片遭毀損等暫無法持健保卡就醫者,請仍依據「例外就醫」予以受理就醫。

  至於民眾因發生地震無法持健保卡就醫,該署於各特約醫療院所備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例外就醫名冊」,請醫療院所於名冊上填寫就醫日期、就醫類別(門、住診)、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連絡電話及地址後,即可以健保身分就醫。

  另,民眾如確定因地震健保卡毀損致不堪使用,健保署將免費換發一張新卡。申請換發新卡,僅需填妥「請領健保卡申請表」,並註明「花蓮地震受災戶」,就近到各地郵局或透過當地戶政事務所(限本國籍)、部分公所及本署各服務據點申請免費製發健保卡,如有任何疑問,洽詢專線0800-030-598。

  健保署呼籲各醫療院所應全力救治地震受傷之民眾,不用擔心後續醫療費用申報問題。待行政院公告災區範圍,其受災居民之健保費補助及免部分負擔費用,可依相關規定從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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