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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自昨(25)日起,立法院周邊陳抗事件,有部分群眾聚集、侵入鄰近之台大醫院與台大兒童醫院,已嚴重影響該院之急、門診及住院醫療服務,甚至造成醫護人員遭受暴力之威脅,衛生福利部除予以嚴厲譴責,支持警察強力執法外,並呼籲陳抗民眾應理性表達訴求,退出醫療場所,還給病患及醫護人員安全、不受干擾的就醫場所。

衛福部強調,依醫療法第24條規定,醫院應保持環境整潔、秩序安寧,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及安全。為保障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違反者,警察機關應排除或制止之,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同法第106條規定,毀損醫療機構內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致生危險於他人之生命、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醫院是搶救生命的場所,醫護人員是守護健康的天使,請社會大眾共同維護醫療環境零暴力。衛福部亦要求醫院,如有民眾妨礙醫療業務執行,應依「醫院發生滋擾醫療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執行案件通報與處置標準流程」,即時通報地方衛生局及警察局協助處理,並再次呼籲民眾理性陳抗,切勿妨礙醫療機構病患之收治與療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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