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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為進一步保障病人用藥權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食品藥物管理署聯手建立用藥品質防護機制,透過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新增「疑似藥品療效不等」通報欄位,提供醫師或藥師點選,未來醫事人員可以在熟悉的健保雲端藥歷查詢頁籤,針對病人反映使用同成分、同劑型、同劑量藥品有療效不等之情形進行點選通報,等於多了一個蒐集市售藥品品質的反映管道,健保署在接獲通報資料後,將定期彙整並傳送予食藥署做後續藥品療效的評估與追蹤,以確保病人用藥的品質。

食藥署表示,該署自民國99年即已建置藥品療效不等通報系統(https://qms.fda.gov.tw),可供醫療人員及民眾進行通報,並於105年建置行動裝置通報系統,可利用電腦或手機進行通報;現在並與健保署合作,由健保署於「健保雲端藥歷查詢系統」建立通報管道,增加醫療人員之通報意願。

健保署李伯璋署長與食藥署吳秀梅署長今(17)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兩署合作建置的藥品療效不等通報與追蹤平台,於即日起正式上線,兩署將進一步攜手合作,在現有的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新增通報「疑似藥品療效不等」欄位,供醫師點選,即會進入通報視窗,包括病人自覺藥效改變究竟是增強抑或減弱,以及後續的處置情況如增加(降低)劑量或頻率、換回原藥、停止本藥改用其他藥品、合併其他藥品或繼續觀察等,再由健保署彙整通報案件供食藥署做後續調查,共同為民眾用藥品質把關。

健保署指出,由於臨床上偶爾有病人會向醫師反映,在習慣服用某一醫師處方藥物後,自覺藥效改變,而向醫師反映前後藥品之療效有不相等之疑慮,因此健保署和食藥署合作建置的藥品療效不等通報平台,可望擴大蒐集第一線醫事人員對於藥品療效的相關資訊,對於提升國人用藥品質具有實質助益。

不過,鑑於藥品療效不等的比較基礎需要一致,食藥署強調,建議臨床醫師應針對病患使用同成分、同劑型、同劑量之藥品,在用藥前、後而發現疑似藥效改變,才有通報的價值,否則容易失準。食藥署在接獲健保署提供的藥品療不等的通報案件後,會依循既有的作業程序,評估是否符合療效不等定義,若符合原則,且經臨床專家評估具療效疑慮後,就會啟動藥品品質調查。針對常被通報之成分藥品,也會列為市場監測之品項。

健保署表示,近年陸續擴充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之內涵及功能,係結合健保大數據資料再利用之概念,其中有關雲端藥歷查詢頁籤,可供醫事人員瞭解病人過去三個月內的用藥紀錄,並有重複用藥的警示視窗,如今又新增藥品療效不等的便捷通報管道,對於確保民眾用藥品質及權益,又多了一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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