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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癌症是國人健康最大敵人,我們常婉惜無法早期發現癌症,早期治療。慶幸的是,台灣常見的癌症中,有四種癌症有可用且有效益的篩檢工具,可以早期發現病人,所以國民健康署推動四癌篩檢,對身體健康且沒有任何癌病症狀的民眾,提供四癌篩檢服務。四癌篩檢每年的服務量超過5百萬人次,平均一年可找出超過1萬名已經罹癌但自己還沒發現的人,以及發現超過5萬名有異常狀況如大腸息肉、口腔內紅斑、子宮頸細胞高度病變等的民眾,協助大家早期治療及處理,可避免發展成癌症。符合資格的民眾如果定期接受政府所提供的四癌篩檢,就可以享受到篩檢所帶來的好處。

四癌篩檢,做得早不如做得巧!

    但民眾常會誤認為,越早篩越好,或越常篩越好。其實,做得早不如做得巧! 太早或太頻繁的癌症篩檢,會產生不必要的困擾或傷害。而且,國家推動癌症篩檢計畫,大規模對沒有疾病症狀的民眾-而非已經生病的民眾-提供篩檢,必須使用符合國際實認的工具,才會得到預期的效果。

以乳癌為例,使用何種工具來對誰進行篩檢,才能達到死亡率下降的功效而值得政府投資?根據實證,最有效的乳癌篩檢工具為「乳房X光攝影」,能有效早期發現原位癌,且研究顯示,對45-69歲婦女每1-3年1次乳房攝影可以有效降低乳癌的死亡率達21-34%,爰各國大都採此作法,台灣亦然。目前,尚未有國家採用乳房X光攝影以外的工具來進行大規模篩檢,而且,年齡也大都以50-69歲為篩檢年齡,但是我國已將篩檢開始年齡提前到45歲,而且對有乳癌家族史(指祖母、外婆、母親、女兒、姊妹曾有人罹患乳癌)的婦女則提前到40歲即開始。

但,如果把年齡過度下降,可能會找出不須處理,也不會影響健康的問題,反而增加不必要的輻射量及增加心裡的恐懼等;也有人建議把篩檢工具改成乳房超音波,但這會導致降低發現早期乳癌的效果。

以大腸癌篩檢來說,台灣使用免疫糞便潛血檢查,也依國際實證在50歲時提供篩檢,但亦有人提議將篩檢年齡提早,或建議直接以大腸鏡作檢查。然台灣大腸癌個案平均發生年齡為66歲,其中50歲以上者佔所有大腸癌人數近9成,且50至74歲以上大腸癌的發生機率是40-49歲發生率的4倍以上。因此,爲使經費能發揮最大效用,目前仍以50至74歲為主要篩檢對象。另外,大腸鏡雖也是很好的篩檢工具,但是因為腸鏡會深入腸子,具侵入性,且檢查前一天要服用瀉藥跟大量的水清腸道,而糞便潛血檢查完全不須限制飲食或灌腸,除民眾方便外,又能在發現有潛血後才做大腸鏡,好處多多。

最後國民健康署王英偉署長呼籲大家,符合資格的民眾應定期接受政府提供的四癌篩檢,並跟著政府建議的步調接受篩檢,若下次定期檢查前發現異狀,請儘速就醫,保養自己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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