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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近期電視媒體興起以資訊性節目型態變相宣播違規廣告,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 於今(107)年1-4月執行「107年度加強節目性廣告監控專案」,加強監控常刊播節目性廣告之電視節目。

本專案共監控電視廣告計958件,共查獲58件疑涉違規廣告,其中食品廣告佔93.1%為最大宗,且以「台灣綠蜂膠」、「二型膠原蛋白(膠股力)」、「南極冰洋磷蝦油」、「枸杞鮮果汁」及「蜂王漿」等產品廣告違規頻次偏高(如附件),是類廣告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規定,廣告內容誇大、不實,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宣稱療效,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上述涉及違反衛生法令之案件皆交請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此外,其中涉及違反廣電法相關規定,移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涉及醫療或醫事人員相關法規,移請醫事司辦理,透過跨部會合作,以有效遏止違規廣告,保障民眾健康及安全。

食藥署再次呼籲民眾,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任何療效,如有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儘速尋求正規之醫療管道就醫。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務必「停看聽」,停下腳步思考是否有幫助;看清包裝標示與說明;聽取專業人員之建議。另,民眾亦可至食藥署「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網址: http://pmds.fda.gov.tw/illegalad/),查詢廣告相關資訊,以維護自身健康及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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