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衛福部LOGO

:::
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近日媒體報載多起疑似精神病人自傷及傷人事件,標題聳動,相關案件詳細描述細節、畫面,配上情緒字眼,除了促使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疾病產生負面之刻板印象及排斥,亦容易引起模仿效應,造成社會不安。

精神衛生法(以下稱本法)第23條規定,傳播媒體之報導,不得使用與精神疾病有關之歧視性稱呼或描述,並不得有與事實不符或誤導閱聽者對病人產生歧視之報導。本部呼籲,精神疾病與殺人事件並無直接相關,在沒有確定診斷或確定疾病與事件之因果關係前,媒體報導應自律,不宜以「疑有精神疾病」等字眼敘述事件關係人,並請各媒體持續遵守報導精神疾病『六要』與『四不要』原則。

春夏之際(4至7月),精神病人因荷爾蒙變化比較大,較容易有情緒起伏及疾病復發,在此時期家人宜多關心病人,若有病情變化,宜提早就醫。許多慢性精神疾病的治療是長時間的,本部也呼籲個案及家屬,若病情穩定而想停藥,宜與主治醫師討論後,再有計劃的進行,切不可自行停藥,否則在一年內有極高的復發率,且症狀往往更加嚴重與惡化。

現代社會因為資訊的發展,人與人之間溝通較少,以致於人際關係疏離。請大家放下手機,多與身邊的家人、朋友互動,關心身邊的人,了解他們的心情,傾聽他們的心聲,如果自己或是親友有心理健康相關需求,可以向醫療機構或所在地衛生局(所)尋求協助。

精神疾病經過規律及良好治療,病人多可正常生活,且其傷害他人之犯罪率並沒有比一般人高。社會大眾越不能接受病人,病人將因擔心被汙名化而越不願就醫。期社會大眾能持續給予病人支持及關懷,支持病人於社區正常生活。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