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為協助業者新南向,順利將我國營養補充食品外銷馬來西亞,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與馬來西亞(下稱馬國)衛生部藥品管制局(下稱NPRA)經過協商,雙方於去(106)年9月達成協議並開始實施我國業者通過「二級品管」及「擴充方案」驗證,由食藥署出具符合馬國傳統藥品與健康補充品GMP規範核備函之措施。
按馬國規定,外銷至馬來西亞的產品如屬於該國「傳統藥品與健康補充品GMP規範」之營養補充食品,須符合GMP規範。經馬方派員查核或檢具我食藥署出具符合馬國傳統藥品與健康補充品GMP規範之英文核備函證明,其產品查核後始可辦理該國查驗登記。而自去年9月後,業者如通過我國「二級品管」及「擴充方案」驗證後,即可由食藥署出具核備函,證明符合馬國傳統藥品與健康補充品GMP規範,業者即可向馬國NPRA直接提出查驗登記申請,縮短出口的時程及減少費用成本。
截至今(107)年6月,已有1家公司受益於前述機制將產品外銷至馬來西亞。後陸續累計有4家業者已通過我國「二級品管」及「擴充方案」驗證,亦即將向馬國申請查驗登記。
食藥署除協助業者順利將產品外銷新南向外,亦將持續提升國內食品工廠整體衛生安全管理系統品質,確保製造業者皆能遵守食安法相關規範,持續為食品衛生安全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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