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雙胞胎妊娠經由醫師專業判斷為高危險妊娠,依健保支付標準,包括高危險妊娠住院診察費及高危險妊娠胎兒生理評估等診療項目,皆有提供醫療服務健保給付。
政府亦有補助孕婦進行10次產檢、1次超音波、1次乙型鏈球菌篩檢及2次產前衛教指導服務,並於孕婦健康手冊中提供高危險妊娠照護資訊,早期預防懷孕過程可能發生的併發症,並可依妊娠情況,選擇就近的「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照護品質中度級、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接受檢查及生產。並於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之孕產婦關懷網站建置「多胞胎」專區,持續提供多胞胎照護之各種衛教資訊。
雙(多)胞胎家庭如需要居家保母托育服務,衛福部社會家庭署請各地方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協助優先媒合同一名保母照顧或聯合托育保母照顧;家長並可於社家署「托育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註記願意收托雙(多)胞胎之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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