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乳品為飲食指南中六大類食物之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規定,經公告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業者應藉由危害分析(Hazard Analysis,HA)與重要管制點(Critical Control Points,CCP)落實監測管控,將潛在危害消除或降到最低,以達到自主管理;為確保乳品衛生安全及落實源頭管理之目的,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日將啟動「107年乳品加工食品業HACCP稽查專案」,會同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乳品加工食品製造工廠,並抽驗其產品。
本次稽查重點包含業者在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追溯追蹤系統、強制檢驗及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等之落實情形並抽驗乳製品,如查獲業者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所轄衛生局將依法處辦。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