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有關監察院針對新北市某衛生所人員虛報流感疫苗施打率並不當銷毀疫苗,質疑交叉查核比對機制未落實,及針對系統比對差異處質疑約有近31萬劑疫苗流向不明等情事向疾病管制署等單位提出糾正,經疾管署通盤檢討及調查,於今(7)日公布調查結果。
疾管署表示,衛生所與醫療院所執行流感疫苗接種作業時,需使用疾管署的「流感疫苗管理系統」登記疫苗使用量,與透過健保申請接種處置費,依據22個縣市政府衛生局查對後的回報資料顯示,除了新北市某衛生所13,603劑無接種名冊,其餘29萬多劑均有接種名冊可核對證明實際接種對象,但由於衛生所及醫療院所執行接種作業時出現下列情形,導致比較疾管署系統與健保資料時出現數據落差:
- 衛生所委託院所執行所內、社區或機構接種站,疫苗使用量由衛生所登記於疾管署系統,但衛生所未透過健保申請接種處置費。(約17萬劑,佔57.8%)
- 衛生所執行接種作業後將疫苗使用量登記於疾管署系統,但因民眾未帶健保卡、讀卡機設備或連線問題等緣故,未透過健保申請接種處置費。(約12.2萬劑,佔41.3%)
- 衛生所撥付疫苗供醫療院所執行接種,疫苗使用量由衛生所代為登記於疾管署系統,但衛生所未透過健保申請接種處置費。(約2,500劑,佔0.8%)
- 衛生所互相支援疫苗接種作業,但疫苗使用量登記與疫苗處置費申請非由同一個衛生所處理。(約280劑,佔0.1%)
疾管署感謝全國衛生所/健康服務中心與醫療院所人員對流感疫苗接種作業的辛勞付出,為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疾管署已對今年度流感疫苗接種作業相關程序進行改善與強化,包括:未來疫苗使用量登記及處置費申請,除特殊情形都將由實際執行接種的單位處理,避免資料不一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增加合約院所與衛生所疫苗管理規定及覆核機制、要求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落實疫苗調撥、稽核、管理等作業。另自今年開始,社區接種站可於網路離線狀況下藉由讀取健保卡收集接種者資料,減少人工作業之情形,確保接種紀錄資料之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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