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新藥納入健保給付,衛生福利部日前公告新增藥品給付協議(Managed Entry Agreement,MEA)相關法規,在法規授權下,中央健康保險署將可運用多元協商議價的機制,與藥商取得共識,加速引進好的新藥,讓病患能獲得更及時的治療與照顧。
近年來,隨著藥品研發技術日新月異,各類新藥(例如癌症新藥)紛紛上市,讓眾多病患引頸期待;但由於該等新藥往往價格昂貴,且實際臨床效能仍有待上市後一步驗證,目前各國如英國、義大利、加拿大、韓國,為解決新藥對健保財務之衝擊及新藥效能表現之不確定性,乃採取藥品給付協議機制。
為了讓國內新藥使用能與國際同步,衛福部於今(107)年9月19日公告修正「全民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條文,新增以療效或財務結果為基礎之給付協議,提供多元風險分攤模式,包括核價後以病人的整體存活期,疾病無惡化存活期及臨床療效反映等結果,或由廠商返還藥費一定比例金額,以及藥商提供固定折扣,補助治療或搭配其他藥品的部分藥費等多元方式,讓健保署與藥商進行藥品給付議價協商時可以搭配運用,以便及早引進好的新藥。
癌症高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在有限的經費下,健保署表示,國內上市的癌症用藥已有多數納入給付,近5年共收載了34品項之癌症新成分新藥,並放寬32種癌症用藥的給付規定。對於治療癌症所需的標靶藥,健保署也極力引進,其占率從2011年的42.5%增加至2017年的56.6%,換言之,健保每2元用於癌藥的支出,就有超過1元是用於昂貴的標靶藥。而備受矚目之癌症免疫療法藥品,健保藥物共同擬訂會議也於8月通過給付第一個癌症免疫療法藥品用於黑色素瘤。為爭取新藥(包括抗癌新藥)納入給付,健保署每年均會在總額預算加編預算額度,預計2018年約有25.46億元是用於新藥給付。
針對病友團體關注國內癌症新藥之核准,健保署指出,根據IMS Health(寰宇藥品資料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統計, 2014至2015年全球核准上市的癌症藥品,於2016年5月前獲保險給付之比率,僅美、法兩國大於50%,其他先進國家平均給付比率約30%,而台灣的給付比率為35%,我國對於癌症藥品之給付速度,絕對不輸給醫藥先進國家。
至於病友團體提及新藥納入健保的審核過程漫長,平均耗時420天,價格昂貴的癌藥則平均耗時782天,健保署澄清,該項數據是從廠商開始申請給付至最後給付生效日的時間,卻未扣除這期間廠商補件、撤案再重新提案之時間。經健保署依單次送審案件計算,統計近5年之新藥核價時程,自申請文件齊全受理至藥價生效為止,中位數為8.7個月、平均數為9.7個月。
健保是台灣之光,也是台灣之寶,惟健保資源有限,健保署對於病患的需求均感同身受,將站在照護病人的立場,以實證醫學為基礎,與所有醫藥專家,醫藥及病患團體一起努力,讓每個藥品給付均能達到最佳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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