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宜蘭縣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聯合查獲「喬艾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及「侑豐企業有限公司」申報輸入之3批「中華絨螯蟹」,經食藥署邊境抽驗結果檢出戴奧辛不符規定,且業者未取得輸入許可前,即擅自移動、啟用或販賣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全案經跨機關合作調查釐清,業者具結地為宜蘭縣「蕭清桂養殖場」及新北市「奕大海產有限公司」。現場已由衛生局封存6647.82公斤之庫存產品,並責令業者追回下游產品,食藥署持續配合台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追查違規產品流向。
為確保輸入食品衛生安全,食藥署已研議針對大閘蟹檢出戴奧辛之中國養殖場採取必要加強管制措施,並持續透過跨機關合作機制,對於申請具結先行放行產品展開不定期及加強查核,一旦查有違法之事證,即刻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嚴懲重罰不肖廠商,以防堵未取得輸入許可之食品流供市面。食藥署亦將持續強化「三級品管」制度,透過政府主動查核,藉由政府管理、產業自律及民間參與,共同保障食品衛生安全。
食藥署重申,食品業者應確實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切莫以身試法或抱持僥倖心態,倘經衛生機關查獲任何違法之情事,將依規定嚴辦不法業者,以維護消費大眾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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