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於11月20日舉辦「第十一屆優秀器官勸募機構暨人員頒獎典禮」,會中由衛生福利部陳時中部長,親自表揚41個優秀器官勸募機構及個人,希望透過表揚熱心推動器官捐贈移植的醫院、民間團體及第一線醫護人員,推廣器官捐贈觀念,真摯傳遞他們投入勸募工作的熱忱與經驗故事,鼓舞更多民眾發揮大愛,做出愛的決定,幫助其他人延續生命。更特別邀請到器官捐贈者家屬和器官受贈者代表到場,分別分享協助至親做出器官捐贈大愛決定以及器官移植重獲新生的心路歷程,將捐贈者的愛,轉化成感恩與祝福。
生命的另一種延續 成為勸募人員前進的力量
醫院器官捐贈勸募作業中,醫療團隊、器官勸募人員面對生死交關的第一現場,位處高壓力的工作環境,臨床上遇到瀕臨腦死生命末期病患,只希望家屬能適時的放手,讓善終遺願完成。因為器官捐贈移植讓原本即將殞落的生命,有機會因為另一份大愛而獲得新生,無數家庭心中多了希望。奇美醫院林芳怡社工師認為:「捐贈者家屬願意分享其生命故事,甚至將器官捐贈的大愛故事傳揚出去,家屬的捨得及大愛讓我更看見做這份工作的意義。」器官捐贈協助家屬為死亡尋找一個正向積極的意義,政府及醫院對於捐贈者家屬的關懷不間斷,除了告別式提供花籃致意,並透過贈送感謝狀,辦理感恩紀念音樂會及各項家屬活動等,感念捐贈者並安慰家屬,進而感受到家人生命的延續。
醫院、醫護、勸募人員共同突破器捐困境
很多器捐個案背後的故事都會讓人有所啟發,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與醫療單位等積極推動生命末期意願徵詢,提供家屬大愛薪傳器官捐贈的選項,也藉由優秀勸募機構、人員的故事分享,看見他們對器官捐贈勸募的熱忱,更能了解到台灣器捐風氣遇到的困境。誠如陳忠蔚醫師透過積極完整病情解釋,不厭其煩以溫柔但堅定的態度回答家屬對於腦死的疑問,澄清腦死與植物人的謬誤,才能成就大愛。臺北榮總黃雅琳協調師替捐贈者和其家人多方著想,在病房為王小妹舉辦畢業典禮,完成心願,順利通過二次腦死判定,王小妹捐出心臟、肝臟、腎臟、眼角膜和血管,幫助六位以上的病人重獲新生。黃雅琳表示「身為母親,我可以體會父母要幫小孩作器官捐贈是很困難的決定,最後王小妹和爸爸、媽媽的心願都能完成,我想這已經是最圓滿的結果了。」
提早註記表達意願 實現愛的決定 點亮無數生命
根據107年「器官捐贈概念意向調查」顯示,79.3%的醫護人員有器官捐贈的意願 ,25.3%已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如果家人已簽署器捐同意書,醫護人員中有91.9%的受訪者支持家人捐贈器官,一般民眾中則有78%的受訪者支持。但是,如果家人未曾對器官捐贈表示意願,醫護人員中僅剩53.7%仍會幫家人做器官捐贈決定,一般民眾則為41.4%。顯示器官捐贈明示意願表達為考量是否同意捐贈器官的重要因素之一。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