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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衛生福利部於本(22)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草案修正重點為乳酸鈉、乳酸鈉液、磷酸二氫鈉、磷酸二氫鈉(無水)、海藻酸鈉、反丁烯二酸一鈉、食用紅色六號、無水氯化鈣、六水氯化鈣、脂肪酸甘油酯及低亞硫酸鈉等項目。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之預告評論期,以蒐集各界意見。

         食品添加物標準之訂定,均參閱動物安全性試驗資料、國際間相關法規標準與准用情形、各種食品添加物品項之理化特性、加工用途及其使用之必要性、使用食品之種類、範圍、加工製程及添加量等具體文獻資料,並考量國人飲食習慣及健康風險等情況,審鈉(無水)、海藻酸鈉、反丁烯二酸一鈉、食用紅色六號、無水氯化鈣、六水氯化鈣、脂肪酸甘油酯及低亞硫酸鈉之規格標準,並配合本修正、合併相關之品項,以維護國人健康,並與國際規範調和。

         另,衛生機關對於市售食品之食品添加物持續進行監測,如發現有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之業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300萬元罰鍰,以維護民眾飲食健康安心。

相關檔案

  1. 公告掃描檔
  2. 修正草案總說明
  3. 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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