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0206花蓮震災救助及重建專案小組」召集人陳美伶政務委員今(11)日表示,為因應本次震災緊急應變所需,行政院於地震發生次日(2月7日)即核定由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先行撥付花蓮縣政府3億元;另前已於1月31日增撥花蓮縣特別統籌分配稅款5億元、所轄鄕鎮市1.29億元。上開近10億元經費,縣府均可善加運用於各項救災及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