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雙軌制:
- 家內照顧-育兒津貼
- 家外送托-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托育
尊重家長選擇權:
- 送托公共化對象-3,000元/月
- 送托準公共化對象-6,000元/月
- 送托非參與準公共化者或家內照顧-2,500元/月
維持保母/托嬰中心經營模式:
- 既有經營方式與運作機制及收費價格全不改變
- 經地方政府審議公告的得收項目可與家長協議
- 在現有收費標準內由政府協助支付送托準公共化6,000元/月
2個月簽約緩衝期及追溯期:
- 送托未參與簽約者維持原制度核發補助
- 9月30日前完成簽約程序將追溯補發8-9月托育費用
- 保母可仔細審閱契約再與地方政府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