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於0-5歲兒童全面照顧制度設計是未滿2歲(育兒津貼+公共及準公共化托育補助)+2-4歲(育兒津貼+公共及準公共化教保服務)+5歲免學費,之後再銜接進入義務教育。因為愈小的嬰幼兒愈需要發展安全依附,因此,各工業先進國家0-2歲嬰幼兒照顧通常不以機構式照顧為首選,而是以有給薪的親職假(育嬰假),讓家長請假在家自行照顧,或以保母、居家式兒童照顧、社區化小型托育中心的日間照顧,來支持父母兼顧家庭與就業。2歲以後則比較鼓勵送到幼兒園學習團體生活適應與同儕互動。「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也是以此原則來支持兒童與家庭。育有0-2歲嬰幼兒的家長可選擇在家自行照顧或送交保母、社區托育家園、托嬰中心照顧,父母選擇在家自行照顧者就給予每月2500育兒津貼,送交與政府簽約合作的準公共化保母、私立托嬰中心照顧,就給予托育補助每月6000元。2-4歲的補助則以送托幼兒園為主。政府補助家庭送托保母、私立托嬰中心與私立幼兒園的金額約略相等,但高於育兒津貼,是因送托家外正式照顧的費用較高,為了減輕家長負擔,所以給予比育兒津貼稍高的托育補助,同時兼顧兒童成長需求、家庭與工作平衡、減輕家庭兒童照顧負擔。一旦幼兒超過2歲,建議申請進入幼兒園,以進階不同年齡層的教育與照顧。如果因學期限制,等待進入幼兒園,而留在保母或托嬰中心一段短時間,政府會考量銜接過渡期,也就是一般所說的「待機期」,不過,至少仍可領取每月2500元育兒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