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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某牙醫師Line群組出現有關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及牙體技術師法之不實傳言,本部對此等謠言傳播深感遺憾,捍衛國人口腔健康是衛福部的重要施政工作,若有人或團體再次散播不實謠言,不排除循司法途徑提出告訴。

針對前述不實傳言之內容,嚴正提出澄清說明如下:

牙體技術師法係於民國98年1月23日公告實施,而陳前總統水扁的任期是89年5月20日至97年5月20日,並非該傳言所稱係於陳前總統執政期間所通過之法案。
本部迄今並無接獲牙體技術師公會來函要求本部查辦診所助理倒石膏模一事。於口腔內執行印模、咬合採模、試裝、裝置或其他醫療業務,係屬牙醫師執行之醫療行為,牙體技術師依牙體技術師法規定,應依牙醫師或鑲牙生開具之書面文件從事口腔外牙醫醫療用之牙冠、牙橋、嵌體、矯正裝置、義齒之製作、修理或加工等業務。
對於傳言本部於106年12月函送立法院之「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中,擬規定口衛師及護理師均可執行洗牙等行為,絕非事實。本部已多次重申強調洗牙、塗氟、窩溝封填等業務,均屬牙醫師應親自執行之醫療業務,並以107年1月23日衛部心字第1070002821號函解釋在案。
依本部前身衛生署已於87年9月5日衛署醫字第87052001號函釋,助理人員在牙醫師診療過程中幫病人吸口水,尚難認屬違反醫師法第28條之醫療行為,傳言所稱助理做簡單的吸唾卻被説是侵入性行為是違法一節,與事實不符。

    謠言止於智者,衛福部要慎重呼籲大家切勿相信不實的傳言,也不要以訛傳訛,本部維護國人口腔健康之立場絕無改變。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心理及口腔健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