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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自今(108)年4月15日起,再次簡化外銷加工食品英文衛生證明申辦所需文件及流程,最高可加快4倍申辦時間,相關申辦業者對各項新措施之平均滿意度達93%,並將自108年10月1日起提供多元繳費服務,便利業者申請。

有鑒我國食品國際貿易日益頻繁,外銷加工食品英文衛生證明文件申辦需求增加,為便利相關作業程序,食藥署自今(108)年4月15日起,簡化外銷加工食品(添加物)英文「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及「自由銷售證明」之申辦文件。各項證明文件之書面審查流程除已全面減少2個工作天外,申請「衛生證明」案件,如製造廠於申請日前6個月內,經查有衛生主管機關查核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之紀錄,則可以書面審查方式核發,大幅加速申辦時效。依據食藥署自108年5月15起至108年6月15日止,針對外銷證明線上申辦業者進行之問卷調查結果,申辦業者對前述各項新措施之平均滿意度達93%。

另外,食藥署自108年7月1日起已全面實施外銷加工食品(添加物)英文「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及「自由銷售證明」線上申辦,並將自108年10月1日起提供多元繳費服務。未來業者可選擇利用電子化政府線上繳費服務平臺、臺灣銀行臨櫃、實體或網路ATM轉帳及超商繳費等多種繳費管道進行繳費,增加繳費便利性。

詳細申辦資訊請至食藥署「外銷食品證明線上申辦系統」,或食藥署網站「首頁/便民服務/下載專區/食品申請作業及表單下載區/外銷食品(添加物)英文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自由銷售證明申辦須知」項下查詢。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