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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我國自民國74年開始執行全國性5項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下稱新生兒篩檢),95年7月增加至11項,為提升新生兒的照護品質,國民健康署於108年10月1日起全面擴大新生兒篩檢服務項目為21項(附件1)。只要新生兒出生48小時採取微量腳跟血,就可以完成21項新生兒篩檢,雖多數疾病的發生率約在萬分之一以下,但若未經適當治療,有可能造成永久的神經與身體損害後遺症,及早確診與治療將有更好的生活。

及早發現助回歸健康 去年已轉介三千多人

由於在嬰兒時期先天代謝異常疾病的症狀普遍不明顯,所以必須藉由「新生兒篩檢」的機制來預防。即使寶寶篩檢結果為陽性,並不代表確定罹患該項疾病,只要在接獲通知時,儘早讓寶寶接受進一步確認檢查,部分先天性代謝異常的疾病,就能及早發現並妥善治療!每年新生兒篩檢率均達99%以上(附件2),107年發現異常個案數3,657人,其中以G6PD(俗稱蠶豆症)個案最多,均已完成轉介追蹤(附件3)。

早期篩檢很重要 勿為保險錯過黃金期

新生兒篩檢採全面性參與方式,篩檢前由醫護人員口頭衛教說明後,詢問是否有問題;家長無提出異議或未主動拒絕篩檢者,即視為同意篩檢,所以家長對新生兒篩檢的觀念是否正確非常重要。本署委託新生兒篩檢合約實驗室計畫,近幾年就發生好幾例因延後篩檢,而喪失第一時間治療的契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早於101年即函請各保險公會,針對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新生兒篩檢項目之疾病,只要投保年齡為0歲新生兒,應排除等待期間規範,國民健康署王英偉署長呼籲家長切勿為了保險,而延後作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而錯過黃金治療期。

 

相關檔案

  1. 篩檢項目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