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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衛福部今日(10月29日)舉辦「第12屆優秀器官勸募機構暨人員頒獎典禮」,表揚過去一年(107年7月至108年6月)在器官捐贈及勸募領域表現優秀的機構及人員,其中機構類5類獎項,共34家次機構獲獎,個人獎由23名醫師、護理師、社工師及協調師獲獎。

      衛福部表示,透過機構及醫事人員的努力推動,我國器官捐贈從93年121人成長至107年327人;另本(108)年截至9月止,共264人完成大愛捐贈,累計簽署同意器官捐贈人數達44.1萬人。

      衛福部指出,器官捐贈者可使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在未來若有器官移植需求,將有優先移植的機會,使器官捐贈不只是遺愛人間,更是留給家人一個重生的希望。另於106年底發布「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參考指引」,讓「腦死捐贈」及「心死捐贈」並列為大體器官捐贈來源,以及本年初發布「活體腎臟交換捐贈移植手術管理辦法」,明定非親屬間合適腎臟捐贈者,得於自主意願下,經器官移植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進行交換捐贈移植手術,增加等待換腎病人成功接受移植的機會,透過多元的器官捐贈政策造福國人健康。

      衛福部呼籲,器官捐贈可讓將消失的生命得以另一種方式繼續延續,同時使原本只是救他人的行為,也可照顧到未來可能有需要的親人,鼓勵更多民眾響應並至「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訊系統」進行線上簽署,發揮器官捐贈之利他大愛精神。

相關檔案

  1. 新聞稿附件(一)-優秀器官勸募有功人員得獎名單補充
  2. 新聞稿附件(二)-受獎名單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醫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