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衛生福利部107年死因統計和國民健康署105年癌症登記資料,口腔癌位居國人癌症死亡原因及發生人數第5位,每年約有7千名新發生個案、3千人死於口腔癌,而口腔癌患者中多有嚼檳榔習慣。另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7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青少年首次嚼檳榔的來源為家人(國中:45.5%;高中職:29.1%)及朋友(國中:30.3%;高中職:52.1%)佔了7-8成,嚼檳榔的原因則多為好奇;而有嘗試過的國中生,近6成第一次嚼檳榔是在11歲以前,也就是小學階段就嘗試嚼檳榔了。
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指出,檳榔為一級致癌物,嚼檳榔更是造成國人罹患口腔癌的主因,兒童及青少年階段是建立健康行為模式的關鍵時期,當青少年因好奇第一次接受家人或朋友影響嘗試嚼檳榔時,便已埋下健康危害的種子,鑒於國內研究顯示,嚼檳榔者相較於未嚼檳榔者,使用非法藥物的比率高達15倍,因此拒絕因好奇而嘗試第一口檳榔很重要!
Defense!! 為自己健康防守,對抗菸檳誘惑
國民健康署王英偉署長指出:「青少年嚼檳的原因多數是因為對檳榔的好奇與探索,跟成人因為工作的因素有所差異!」因此引導青少年遠離成癮物質,應該從青少年的發展階段,尋找自我著手。就如同為一位籃球中鋒一樣,堅定目標,積極防守對方球隊的進攻,不讓嚼食檳榔的危害進入身體健康的禁區。 (防止嚼食檳榔所產生的危害,傷害身體健康)。
作為健康的防守員拒絕同儕的邀約與對成癮物質的好奇心,也需要擁有生活重心、巧妙地拒絕技巧、堅定的心智,這樣才不會在同儕的吆喝或團體的壓力下,走上嚼檳或吸菸等不良生活習慣的路。
不讓檳榔接觸未成年 國健署呼籲家長一起守護孩童
若父母與社會的態度和價值觀堅決反對菸、檳榔等成癮物質的使用,將使青少年使用成癮物質的行為減少,因此國民健康署呼籲家長應避免於家庭中使用菸、檳等物質,不可放置於兒童及少年隨手觸及之處,營造無菸檳家庭環境。家長與販售業者亦應遵守兒童少年與權益促進法第43條第2及第3項之規定,不提供或販售菸、酒、檳榔予18歲以下兒童少年,違反者將觸及同法第91條第2項「販賣、交付或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少年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規定。
跨部會、跨領域合作,共創抵抗菸檳危害防護網
校園是青少年最大的學習與活動場域,國民健康署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共同推動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持續於校園推動菸檳防制議題宣導。除透過學校菸檳防制教材與教學、輔導策略外,更從營造青少年成長的環境做起,發展家長適用之教育媒體、加強宣導,以減少家庭菸、檳使用及二手菸暴露;本署亦發展戒檳教戰手冊,提供讓校園、醫療院所、衛生單位之戒檳衛教人員協助嚼檳者了解戒檳方法與技巧,輔導嚼檳者運用技巧與方法面對戒檳過程不適症狀與困難,成功戒檳。
影響青少年使用菸檳物質的原因相當廣泛,所以菸檳健康危害的宣導不能侷限在衛生教育層面。國民健康署自106年起持續與社福團體合作,利用課後輔導的機會,將菸檳健康危害的知識結合生活技能教育,輔導學童從認識自我開始、學習情緒覺察與抗壓技巧、練習人際溝通、協商與拒絕菸檳的技巧:如告知理由、轉移話題或遠離現場、反說服等方法,拒絕親友菸檳的邀約,擺脫枯燥傳統的教條式宣導,透過校園、家庭與社會環境支持,共創一個成癮物質防護網,使下一代免於菸檳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