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蛋及鹹蛋具獨特口感和風味深受大眾喜愛,為確保市售該等產品之安全衛生,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近日將啟動「108年皮蛋及鹹蛋製造業稽查專案計畫」,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皮蛋及鹹蛋製造業執行稽查及抽驗,以維護民眾食用衛生安全。
本次稽查重點是針對業者是否遵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所使用的原料蛋來源、原料驗收及自主管理、食品添加物使用情形、產品銷售流向等項目加強查核,並抽驗原料蛋檢驗動物用藥殘留、皮蛋檢驗鉛、銅含量,另鹹蛋除檢驗防腐劑及著色劑外,並將蘇丹色素列為必驗項目。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落實自主管理,製作皮蛋及鹹蛋之場(廠)區環境衛生、人員操作及倉儲管理等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如果經衛生單位查獲不符GHP的缺失,經要求限期改正而屆期沒有改正,將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及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原料或成品如經檢出不符法規標準,將依法處辦,以確保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