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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夏季天氣炎熱,許多民眾選擇吃冰來消暑解渴,為持續維護消費者夏季享用冰品之衛生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近日將啟動「108年現場調製冰品稽查抽驗專案」,會同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現場調製之冰品店(含連鎖業者及非連鎖業者)進行作業環境稽查及產品抽驗。

 本專案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並抽驗冰品衛生標準及其配料進行相關檢驗,配料除檢驗防腐劑外,另針對澱粉類配料抽驗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同時對於顏色較鮮豔之配料抽驗著色劑,為消費者夏季冰品衛生安全把關。倘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

食藥署提醒消費者選購冰品時,多留意現場工作人員、環境及容器衛生,不買冷凍、冷藏溫度不足的產品,選購冰品後儘速食用或適當保存以免細菌滋生;亦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以維護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倘經查GHP不符合規定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食品業者登錄不實、食品添加物未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依同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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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